自贡网讯(周媛 特约记者 吴明远)一名“80后”男子,向母亲要钱不成,竟将老人一截手指咬断。近日,经大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杨华是大安区和平乡无业人员。曾因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三次获刑,其中2007年11月9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期间两次减刑,共计一年四个月,2011年4月刑满释放。2014年12月3日16时许,杨华窜至其母陈某某经营于大安区龙井火车站附近的一摊位处,因向其母陈某某要钱不成而产生不满,双方进而发生争吵并抓扯。杨华的父亲杨某某见状便上前劝阻,抓扯中杨华用嘴将其母陈某某的左手中指咬伤致其左手中指中节指骨远端离断。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陈某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华故意伤害其母身体并致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杨华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杨华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以杨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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