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张军 记者 周孟娟)为寻求刺激,男子竟将黑手伸向同居女友的10岁女儿。近日,荣县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源强有期徒刑四年。
王源强系荣县一家煤矿职工。2012年,王源强在其妻病故后,与王小燕交男女朋友,王小燕带其女儿小花(2004年生)与王源强共同生活。2014年9月至10月期间,王源强为寻求精神刺激,先后4次利用为小花身体喷治皮肤病药物之机,对其进行猥亵。案发后,王源强被公安机关抓获。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源强为寻求精神刺激,对儿童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王源强多次猥亵儿童,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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