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吴明远 岳康 记者 周孟娟)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在挽救、教育、帮助、保护失足未成年人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日前,记者走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打探其如何将“工作方式特色化、心理疏导专业化、帮教力量社会化”的“三化”建设经验,运用到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中,如何用爱心和责任,为失足未成年人矫正人生航向。
情法交融 用真情挽救失足少年
肖寒曾经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染上网瘾后,成天留恋网吧难以自拔。
一天晚上,肖寒在网吧看完淫秽视频后,企图把罪恶之手伸向下晚自习的初中女生,被路过的同学吓跑,才未造成严重后果。案发后,肖寒的父母感到丢人,恼恨之下干脆撒手不管。
但这并不是肖寒的结局。一次面对面的谈话,突破了父母、孩子的心理围城,让一个走在绝望边缘的家庭,重燃了生活信心。
“你今年才16岁,正是读书的好年华,却因为沉迷于网吧,被不良的影视蒙蔽的眼睛和心灵,导致你走上了歧路。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不可救药,只要你认真悔改,仍然有光明的前途。”
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的一间办公室内,检察官语重心长的话语让肖寒的父母眼中噙满泪水:“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让我们在街坊邻居面前抬不起头来。你们检察官对他的关怀胜过我们父母,我们一定会对他严加管教。”在检察官的耐心劝导下,少年的父母体会到了教育的重要,认识到了父母的责任。
这时,肖寒忍不住嚎啕大哭:“我一时冲动,差点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萌发了自暴自弃的念头,是你们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和勇气。我一定深刻反思,重归正途,以实际行动感谢检察官,好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肖寒的案例是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坚持开展“三方谈话”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在处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时采取少捕、慎诉的同时,由检察官、涉罪未成年人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进行面对面的教育。截至目前,已开展谈话80余人次。
一日深夜,17岁的林涛因无钱上网,从网吧回家途中见一下班路过的中年妇女,便尾随其后,手持匕首对其实施抢劫。
林涛被羁押后,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针对其性格特点、作案动机、成长经历开展调查,发现林涛其实是一个乐观开朗的少年,找准教育挽救的切入点,检察官为林涛送去两套励志书籍。
多年没有收到过礼物的林涛,正感动于检察官的关爱,而扉页上用黑色的劲秀字体写着:“夜晚在不可知的暮霭中睡去,而乐观随太阳照常升起。”的温暖寄语,更像一缕缕阳光照进少年的心田。
“正如你所说,17岁,我的人生才开始,没有理由自暴自弃。”表达感激之余林涛对检察官表示,自己要认真学法、懂法、守法,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坚持每案开一次帮教会、发一封关爱信、推荐一本进步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是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中的“三个一”工作法。这一工作法让近年来,该院办理的170余件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无一信访申诉,重新犯罪率下降40%。
余飞17岁时,父母离异,使他产生了厌学、厌世情绪,终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检察官第一次见到余飞时,他表情麻木、不愿交流。经过耐心说服教育,慢慢地,他开始张口说话,吐露心声。
余飞言语间流露出对校园生活的热爱,对父母、家庭的无奈,对自己涉罪行为的悔恨,最后余飞近乎哀求地对办案检察官说:“叔叔、阿姨,帮帮我吧,我不愿待在这里,我还想上学。”
为了让家庭和学习重新接纳他,办案检察官多次上门与余飞父母交流,并与其学校领导、老师多次联系,学校终于同意接受他。
余飞被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回到学校后,检察官又多次找他谈心,鼓励他忘掉过去,努力学习。后来,余飞以优异成绩考上了理想中的大学。
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与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或监护人见面,了解未成年人家庭背景、生活环境、习性品行、日常交往等,掌握其涉罪的外在诱因;坚持与涉罪未成年人所在学校、老师和社区、村委会干部见面,摸清日常表现、异常行为等;坚持与涉罪未成年人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见面,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共同落实矫正措施,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归正途,是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处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坚持做到“三个见面”。截至目前,该院共帮助、矫正5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三方谈话、 三个一工作法、三个见面”具有实践特色的“三三制”工作模式,是近年来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处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该院将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作为创新和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律,用爱心突破家长、孩子心理围城,让阳光照进少年心田。
心灵疏导 从源头预防少年犯罪
“检察官叔叔,这几天我老是在梦中惊醒,每次都会梦中看到那位被我撞伤致死的奶奶的脸,我好内疚,以后再也不敢骑摩托车了。”2014年12月3日,年仅17岁的未成年人吕平在接到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后,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表达了内心的恐惧和无助。
承办检察官及时联系四川理工学院心理学教授吴老师对吕平开展心理疏导,让他卸下了思想包袱,回归正常生活。
未成年人涉罪的主要原因是孩子们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教育,没有形成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针对这一情况,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6月,与四川理工学院开展检校合作,建立了全市首家未成年人心理指导中心,重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干预、疏导工作。截至目前,已有7名涉罪未成年人得到了该中心的呵护和帮助。
创建未成年人心理指导中心的同时,该院还与自流井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等单位在自贡六中设立了全市第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先后组织了100余名在校学生实地参观自贡监狱、自贡市看守所、自贡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专门为中小学生编写了三套基本的宣讲教材和课件;走进学校与孩子们零距离互动……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宣讲团队建立后,检察官们通过开展“青春自护,远离犯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创平安”、“关爱留守儿童、送法进校园”等主题宣讲活动70余场次,为2万余名中小学生讲授法律知识。
今年以来,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还应邀担任《自贡晚报》“成长哪些事”专栏专家,就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犯罪预防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和问题点评。
形成合力 构建社会化帮教体系
两年前,自贡一高中即将毕业的学生邹君,因与同学斗殴,将对方砍伤。
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对邹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帮教志愿者宋文信和邹颖洁作为邹君的监护人,通过定期回访、交心谈心、心理干预等工作,有效地矫正了邹君以往不良的行为习惯。
2014年3月,邹君参加工作后,特意向两名帮教志愿者发出了深切谢意的信件,信中提到:“我现在能自己养活自己,还每月给父母一定的生活费,谢谢爷爷和姐姐的关心、帮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广泛利用社会资源,积极依托区关工委做好相关工作。
2013年5月,该院通过公开招募首批由法律工作者、公务员、社区居民、在校大学生等18名爱心人士组成的失足未成年人帮教志愿者队伍。他们用自己的爱心和行动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涉罪未成年的品行调查、跟踪帮教、职业技能训练、就业服务等工作,并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到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证人的讯(询)问工作之中,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爱心志愿者们参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证人讯(询)问、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观护、涉罪未成人捕前、诉前社会调查以及回访考察、一对一帮扶等活动共计230余人次。
2013年9月,16岁的贵州籍女孩吴叶因误入传销组织,参与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将吴叶安排到“阳光家园”临时居住点,一面受教育、一面学技能。
吴叶在接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告诉检察官,“在这里,我虽然做打杂工作,工资也不算多,但很满足,尤其高兴的是公司已接纳我为正式员工,我要好好珍惜,从内心感谢你们。”
近年来,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与爱心企业四川龙腾化工有限公司共建“阳光家园”,为外来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的不捕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的临时居住点,保障其基本生活与学习。
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中,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不仅是以参与者的身份定位,更以牵头人、协调人的角色,凝聚社会力量,借力各方优势,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作用,构建预防帮教体系,保障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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