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兆华
被自贡人民尊崇为“母亲河”的釜溪河,曾叫做“盐井河”,它从威(远)自(贡)接壤处的两河口到富顺县李家湾汇入沱江,流长150多华里,大大小小的滩起码有六七十个。其中,最长最险的要算位处中游的沿滩。沿滩足有七八华里长。滩上乱石嶙峋,深浅不一、大小不等的石臼(俗称“天心窝”)密布,湍流迅猛,水上人家无不视此滩为“鬼门关”,这里不知曾上演过多少回舟毁人亡的惨剧。
“撵滩”规矩源自航运需求
千百年来,盐井河都是自贡井盐水运的大动脉。特别是在清朝咸丰、同治年间,太平天国造反军起,华东一带经济社会受创严重,海盐产销萧条,清政府以权宜之计,敕令“川盐济楚”,以缓解华东、华中等地仕民缺乏食盐供需的苦况。“川盐济楚”客观上促进了自贡井盐生产、经营的大发展,但盐井河运载的负荷也随之成倍加重。其时,在沿滩等候“撵滩”的上、下船只摩肩接踵,往往动辄逶拖十余华里,其阵容可谓壮观。而不论是上行或下行的船只,都巴不得能早点过滩,于是恶意争先的举动累累发生,从争吵谩骂到斗殴就成了家常便饭,甚至酿成人命官司,诉讼不断,致使晚清名臣、四川总督丁宝桢也为之震惊。
封疆大吏丁宝桢在其官宦生涯中,励精图治,为充盈四川财政极力改良盐政。他对自贡盐运的现状也十分关注,曾亲临自贡井灶现场视察和到沿滩探究实况,并责成富顺县衙出示公告,限期整治沿滩“撵滩”中存在的弊端,以求社会安靖和尽量减少盐运地方财政收入损失。
富顺县衙接令后随即制定了沿滩“撵滩”的规矩,即过往沿滩的船只,都必须按农历单、双日子或上或下,即逢一、三、五、七、九这些日子,下行船支过滩;逢二、四、六、八、十这些日子,上行船只过滩。县衙除行文知照有关行业、帮会外,还刻碑两块,分别树立于沿滩上河坝右岸犀牛口和沿滩下河坝左岸王爷庙侧。同时,成立了官办民助的“撵滩公所”,专门负责管理船只过滩事宜。“撵滩公所”招募深谙沿滩水性的“放滩匠”负责船只下滩安危;拼凑身强力壮的汉子组成“纤夫帮”,专事船只上滩时的拉纤劳作。
县衙制定的“撵滩”法规严厉而又赏罚分明,在当时老百姓的眼里等同“王法”。其中规定有意违规肇事者,除吊销过滩执照外,还将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没收其船产变卖充公。而对恪守规矩的船民,岁末年终就会发给少许银两,以示奖励。
穷苦百姓靠“滩”艰难为生
“放滩匠”们和“纤夫帮”每年四月八“岳王水”来临之前都要“祭滩”,备足三牲酒醴、果馔瓜肴并焚香秉烛向镇江王爷敬献虔诚,以求神灵保佑。
当船只下行过滩时,“放滩匠”绷紧神经站立船头,手握一根两丈多长的篙竿,当船行至湍流急处,放滩匠就敏捷地将篙竿往礁石上用力一点,船即躲过斗大漩涡,向下游急速奔去。此场面有如船行长江三峡出夔门闯滟滪滩时的惊险。
上行船只过滩,则全靠纤夫拉行,几十名或上百名纤夫共同臂负着一根几十丈长的竹编纤绳,面朝砂砾背拱天、手脚着地匍匐前行。鼓劲号子此起彼伏回响在沿滩四野,呈现出一种顽强、悲壮的氛围。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沿滩场镇上的居民和附近周围的农民为了补贴家用,往往将自家的小男孩也派入拉纤行列“拖边鞑”,在“撵滩公所”领签并取得一根长约两米的棕麻绳,到现场将绳的一头搭系在主纤上、另一头则挂在孩童的肩臂上,交错于纤夫们行进的行列中。为了替家里领回每趟两个铜钱的报酬,这些孩子会照着纤夫的动作,拿出吃奶的力气拖船。而这些贫困的家庭通常只会给这孩子一捧沙炒包谷花或一根麻杆糖作为奖励。
“放滩匠”和纤夫常年保持在万人以上,由于他们在沿滩上拼搏、生存,带动了沿滩市井的发展,促进了沿滩场镇服务业的繁荣,使沿滩跻身于富顺县“四大镇”的行列。
上世纪40年代初,在沿滩地段由民国政府财政部拨款修筑了庸公闸堰,从此,在“撵滩”规则梳理下盐船川流不息的自贡“母亲河”,又揭开了新的航运篇章。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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