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廖军 记者 欧亚非)近日,富顺法院通过采取强制扣车措施,成功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王丽与张军均为富顺县人,系朋友。2013年1月,王丽因做餐饮生意向张军借款11万元,后因经营不当,王丽产生了好几十万元亏损,只得关闭了餐厅,外出务工。其后,张军多次催促王丽还钱,王丽均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后来干脆电话都不接。无奈之下,张军只好将王丽告上法庭,最终于去年11月,法庭判决王丽自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张军借款本金11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丽依然未按判决内容还钱。今年3月26日,张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富顺法院执行局接案后,立即对王丽财产展开了调查。经查询,王丽有住房一套,但因其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其父母均住在里面,因此依法只能查封,不能处置,另查到王丽还有奥迪车一辆。随即,执行法官到车管所对其车辆进行了登记扣押,但却没找到王丽本人及现车。
4月27日中午,张军得知王丽开着车回来了,便立即通知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到达车辆停放现场后,电话联系王丽,王丽却未接听。执行法官当场合议决定强行拖车。不料,拖车刚刚到达,此时另一债权人李明来到现场,拦住拖车,声称该车已抵押给了他们,并出示了王丽与他的借款合同,及车辆行驶证等。法官当场向其耐心释法,因该车现登记在王丽名下,且其未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因此其借款合同及所谓的抵押是不能对抗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经过一番耐心解释,李明最终放弃阻拦,法院将车强行拖走。
第二天,王丽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和申请人张军,以及另一债权人李明,要求解决此事。最后,在法官的协调下,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明代王丽立即偿还张军10万元,张军自愿放弃其余借款本金及利息,王丽连同以前债务将车抵偿给第三人李明。
(文中人名为化名)
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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