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去年发生在学苑街的“11.6母亲杀女婴案”。
被告人曹某(女)于2014年3月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后怀孕,后因身体健康原因没有做人工流产手术。2014年11月6日下午,曹某在汇东新区学苑街一出租屋内产下一女婴,因顾及自身脸面和无力抚养,曹某采用捂嘴、掐脖子和水果刀割脖子等方式将该女婴杀死。随即,曹某将女婴尸体、胎盘等装入一塑料口袋。同月10日上午,曹某将装有女婴尸体的塑料口袋丢弃在出租屋楼道垃圾桶内。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曹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同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此案择日宣判。 (曾享政)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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