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邓海川 记者 缪静)近日,贡井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并通过调解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
张甲、张乙都是张列与李青共同生育的子女。母亲李青于2009年病逝,父亲张列于2015年4月病逝。张列与李青生前自行修建了一楼一底共计六间房屋,张甲与张乙分家后,张列与李青一直跟随小儿子张乙生活。由于张甲常年在外打工,只有逢年过节才回来看望父母,张乙对哥哥张甲关心父母较少的行为一直心存怨恨。
由于父亲死于突发脑溢血,对遗产未作任何处理遗愿,虽然张甲在得到父亲去世消息后及时赶回,但处理后事均由张乙料理。双方积怨终于爆发,张甲在父亲“五七”未满之时,一纸诉状起诉至贡井法院,要求依法分割张列生前存款30000元以及坐落于贡井区长土镇某村的房屋。
庭审后,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张甲意识到自己从前行为的不妥之处以及张乙对父母所尽孝道义务,同时从血缘角度希望双方能化解怨恨、珍惜亲情。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张甲自愿放弃对房屋的分割,存款30000元扣除为父亲处理丧事花费的10000元后,剩余20000元由张甲、张乙平均分割各得10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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