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科 陈凌 黄李萍 记者 周孟娟
进入6月,自贡已然开启“夏季模式”,走在大街上,放眼望去,那些衣着清凉甚至较为暴露和开放的女性,成为都市里一道耀眼的景致。随着气温升高,性犯罪案件也逐渐增多,公共厕所、小区楼道等地成为性犯罪案件频发地,放暑假的未成年人、独自回家的女性等成为犯罪分子锁定的作案目标。炎炎夏日,针对夏季性犯罪,女性朋友们该如何防范,为此,记者进行了一番走访调查。
独自回家女性 成犯罪分子尾随目标
经历了前日的阴天,2014年8月14日天气放晴,室外最高温度达到了33℃。
当晚21时30分许,家住汇东某小区的女士张燕,独自一人走在回家路上。当她行至小区楼梯间一楼与二楼的转角处时,突然被尾随而至的一年青男子使用暴力控制,随后该男子在张燕身上一阵乱摸。
受到惊吓的张燕大声叫喊,为阻止张燕呼救,该男子接连打了张燕几耳光。见张燕大叫不止,随后该男子逃离现场。张燕身体多处瘀伤,且左脸颊出现一约3厘米左右的伤口。
根据张燕报警后的描述,高新区丹桂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很快在路边将涉嫌作案的可疑男子抓获。警方调查发现,该男子名叫曾志强,今年20岁,其对于8月14日在汇东一小区楼梯间猥亵张燕的事实供认不讳。
然而张燕并不是唯一的受害人,在警方审查过程中,曾志强交代了其于2013年7月28日于方冲小区、2014年7月2日于我市汇东新区一学校外以同样的手法猥亵两名未成年人。
更令警方吃惊的是,经过深挖细查发现,从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曾志强先后13次在该区域对年轻女性进行猥亵。
警方分析发现,曾志强作案时间多在7、8月份气温较高的夏日,作案时间多为夜晚,其作案对象均选择独行的女性,作案手段多为先尾随,并趁机在楼道等地对受害人进行猥亵。
汇东警方介绍,夏季里,随着气温升高,针对女性的各类性犯罪案件比其他季节要高。除了尾随、猥亵,还有露阴癖甚至趁机抢劫的。
背街小巷公厕 成性犯罪温床
一男子在近三个月期间,先后窜至自流井区东兴寺、伍家坝附近,采用语言威胁、箍颈、持刀等手段对5名妇女实施猥亵和抢劫行为。
2014年7月27日,最高气温达到37℃。当日22时许,家住自流井区的李福萍前往东兴寺的一公共厕所。当她上完厕所准备洗手时,身后突然有一男子从李福萍身后将其颈部箍住,李福萍还没回过神,另一只手已伸到自己胸部,男子强行对李福萍一阵抚摸后,迅速逃离现场。
三个月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张启东抓获,并查获作案工具水果刀一把。
经审理查明,张启东在近三个月期间,先后窜至自流井区东兴寺、伍家坝附近,采用语言威胁、箍颈、持刀的手段对5名妇女实施了猥亵和抢劫行为。
在自流井区东兴寺居委会的一巷道内,张启东看见被害人邹晓燕经过,便上前用一只手箍着邹晓燕的颈部,另一只手则持一把水果刀抵在邹晓燕腰部,并对邹晓燕进行语言威胁,将邹晓燕挟持进一废弃房内,强行抚摸、亲吻后逃离现场。
在自流井区一宿舍旁的公共厕所内,张启东趁被害人王丽萍正在方便之机,采用持刀和语言威胁的方法,强行抚摸王丽萍的胸部后逃离现场。
在自流井区一背街巷道内,张启东看见被害人肖芳经过,上前用一只手箍着肖芳的颈部,另一只手则持一把水果刀抵住肖芳,并对肖芳进行语言威胁,肖芳误以为张启东抢劫,遂从身上拿出300余元现金交给了张启东,张启东接过300余元现金后,又强行猥亵肖芳后逃离现场。
同样在自流井区的一巷道内,张启东尾随被害人李敏勤十余米后,从后面抱住李敏勤,欲对其进行猥亵,后李敏勤大声呼救,张启东放开李敏勤后逃离现场。
今年3月9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被告人张启东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元。
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此案时分析发现,张启东首次犯案的2014年7月27日,最高气温达到37℃,这是当月最热的一天。张启东选择的作案地点均为公共厕所、背街小巷等地,被害人中有上至60岁的老人,下至“80后”的女青年,被害时均为独自一人外出。
暑期未成年人 屡遭黑手侵害
暑期,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令人盼望、兴奋、快乐的假期,然而,家长对子女缺乏足够的安全保护意识,也会给犯罪分子创造机会,导致孩子受到侵害。
家住内江市东兴区的黄良,家中有妻子、儿女,自己无事便到富顺等地耍玩。期间,黄良在邓关一茶馆打牌时认识了离婚妇女李萍,二人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黄良只要一到富顺,二人便到李萍在富顺的租住房或到旅馆居住。随之,黄良也认识了李萍9岁的女儿刘英。
2013年夏日一天,刘英放暑假到富顺县东湖镇一商城其母亲李萍的租住房居住玩耍,期间黄良也到了李萍租住房暂住。
晚上约8时许,黄良趁李萍外出之机,进入刘英休息的房间,对其实施了奸淫,后黄良于第二天离开。
一周后,黄良再次来到富顺县找到李萍,晚上约7时许,因李萍还在后街茶馆打牌,刘英陪同黄良回到租住房休息,黄良趁李萍未回家之机,进入刘英休息的房间,再次对其实施了奸淫。刘英事后一直未将此事告诉其母亲。
署假结束后,刘英回到父亲家中继续上学读书。2013年底,亲属们渐渐感到刘英的身体越来越不正常,2014年3月2日,亲属们便带刘英到富顺县妇幼保健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刘英已怀孕30多周,随后,父亲便带刘英到公安机关报案。
2014年3月7日刘英在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实施引产手术。3月13日,公安机关在内江市将黄良抓获归案。经四川省公安厅物证鉴定室鉴定中心鉴定,黄良即为刘英引产胎儿的父亲。最终黄良犯强奸罪被富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无独有偶,2013年暑假,8岁女孩张琪同其奶奶李淑琴到富顺县永年镇白塔村王立刚家中玩耍,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
王立刚乘李淑琴看电视之机,把张琪带到其家背后的竹林内,与之发生了性关系。约十日后,王立刚以借手机给张琪耍,将张琪带到其家附近的竹林内,再次与张琪发生了性关系。
此后,王立刚又先后两次将张琪带至一住宅背后的竹林内,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最终,王立刚因犯强奸罪被富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发现,暑期未成年人侵害案多发生在出租房等场所,此类场所外来人口集中,居住人员混杂,社会管理薄弱,缺乏必要的安全和防范设施,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较好的屏障。此外,该类案件受害者,普遍存在暑期“放养”和“隔代带养”现象,家长对子女缺乏足够的安全保护意识,给犯罪分子创造了机会,导致孩子易受侵害。
安全度夏 警方支招防“狼”术
根据夏日性犯罪案件的发案规律,汇东警方提醒女性市民加强防范。
首先,夏天女性市民尽量不要选择单独行走僻静的小路,如有必要,最好是请同事或亲友结伴而行。
其次,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尽可能避免裸露着装。随身不要带太多现金,更不要在步行时佩戴大件金银钻石首饰等。女性市民注意乘坐公交时,要与周围的乘客尽量保持一定的身体距离。
女性市民在公共环境下上厕所,最好能和朋友结伴,单独上厕所最好留意下附近有没有人尾随。
如遇到突袭或者无理纠缠时,一定要记住“不吃眼前亏”和“事后必报警”。特别遇到侵害时,女孩应大声呼救,或者激烈反抗,都有可能将犯罪分子吓跑。但情况也不是绝对的,如犯罪嫌疑人手持匕首等凶器,受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中,首先要做的,是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案发后要及时报案,使警方在第一时间侦查。
在遇到偷袭或偷拍者后,要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或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用手机拍下对方照片,设法保留证据。
此外,要练习和学会运用身上的“武器”保护自己,比如合理运用插眼、肘击、膝撞等防卫动作,使用高跟鞋、发簪等“自卫工具”。
富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建议,家长们要多跟子女进行沟通,了解孩子外出活动情况,尽量避免孩子出入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针对孩子的行为异常应多留意,多询问。
此检察官还提醒广大青少年,暑期自由活动时间较多,外出游玩时,要避免选择时间太晚或地点偏僻的场所。同时在与陌生人交往过程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在微信或QQ与陌生人聊天时,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未成年女性在与异性交往时,不要随意饮酒,更不要随意与异性前往较为私密或隐蔽的地点,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文中人名系化名)
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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