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曾享政 记者 王培泉)6月是禁毒宣传月,为了警示社会,日前,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两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24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接到吸毒人员吴某某(女)的电话,要求购买200元的毒品冰毒,李某某答应了吴某某的要求。随即,被告人李某某从其持有的毒品冰毒中分出一小包安排被告人刘某某送给吴某某。后被告人刘某某在明知是毒品冰毒的情况下,驾驶两轮摩托车将该小包毒品冰毒送至光大街一茶坊。交易完成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当天下午18时许,民警在被告人刘某某的协助下,将被告人李某某抓获。民警从被告人李某某身上查获疑似毒品冰毒一小包(经称重为0.33克)、疑似毒品麻古一粒半(经称重为0.18克)。
庭审结束后,法庭当庭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具有立功、从犯情节),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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