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龚 平)近日,沿滩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李华英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8日11时许,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某派出所的民警陈强、郑平等工作人员到所辖村居住的李华英家中,依法强制传唤涉嫌殴打他人的违法嫌疑人唐贵国(李华英之夫)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被告人李华英因心生不满,从其家中的厨房内拿出一把不锈钢菜刀,持刀威胁在场执法人员,并将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陈强的右侧肋部砍伤,以暴力方式阻止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华英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李华英能够具有坦白情节,悔罪表现较好、系初犯,予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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