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毕雪辉 李语曦 记者 林媛)因手头拮据,两男子共谋抢劫,在入户抢得100元后,其中一男子将挟持的妇女带至旅馆强奸。近日,荣县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腾亚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邱启天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同为“90”后的被告人腾亚、邱启天均系凉山州木里县人。因手头拮据,二人共谋抢劫他人钱财。2014年12月25日凌晨时许,腾亚持一把菜刀,邱启天持一把削皮刀窜至荣县旭阳镇二佛路一门市,将门市员工江津娥挟持,腾亚持刀逼迫江津娥带其到三楼找到正在睡觉的老板何绍基,持刀威胁并抢得现金100元。尔后,邱启天又用削皮刀将江津娥挟持至旭阳镇古城街一旅馆内,对其实施了奸淫。案发后,扣押的赃款100元已发还被害人何绍基。
荣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腾亚、邱启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户抢劫,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邱启天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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