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张启帆 摄影 周航宇)1日晚9时许,市民陈先生称,晚上8时10分许,其妻子刘女士带着孩子在沃尔玛超市购物,推着购物车在出手扶式电梯时,购物车车轮卡在电梯口,导致坐在购物车中的孩子摔了出去,刘女士也摔倒在电梯口,手和腿多处出现淤青和红肿伤情。事发后,工作人员将刘女士一家带到办公室,等到9点超市才有相关负责人出现,这让陈先生及其家人非常气愤。
当事人演示摔倒过程
车轮卡起
顾客出电梯时摔倒
得到消息后,记者立即赶往了现场,在沃尔玛超市负一楼的办公室内,记者见到了打进热线电话的陈先生及受伤的刘女士。据刘女士介绍,晚上8点左右,她带着女儿在沃尔玛购物,之后准备到收银台结账,从楼上下来时,在手扶式电梯出口处意外发生了。
刘女士说:“当时我和女儿准备出电梯,但我的购物车前轮卡在了电梯出口。由于后面有人来,我就推了下购物车,谁知,购物车突然翻了,女儿被摔了出去,我也跟着摔倒在地,后面的人顺着电梯接连不断地撞到了我。”
记者注意到,刘女士的手臂上、小腿上、脚背上都有一些淤青和红肿。陈先生补充道:“我妻子跟我说,发现有人摔倒,他们(超市)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前来搀扶;出事后我赶现场,他们的工作人员也只是将我们带到了办公室。在事发50分钟后,他们的负责人才来到办公室处理我们的事。这让我很气愤。”
陈先生说:“我妻子将女儿放在购物车上时,并未有工作人员提醒这样操作不当。购物车上限重‘15KG’的字样不是很明显。超市里面对于顾客购物时的安全提醒也不够完善。”
超市贴出的提示
超市解释
事故由顾客操作不当所致
对于购物车卡在电梯口一说,沃尔玛相关负责人林先生说:“昨天质监局的(人员)才到我们这里对电梯进行了检查,绝对不可能是因为电梯卡住造成的。”林先生介绍,超市的购物车上有明确的标示,注明儿童虽然可以坐在购物车内,但体重不能超过‘15KG’,况且刘女士的女儿是坐在购物车的购物兜内,并未坐在指定位置。
林先生说:“由于儿童坐的位置不对且体重超过‘15KG’,购物车在出电梯口时,刘女士从后推动而造成重心前倾,这才导致了购物车翻车、刘女士受伤。”林先生解释:“如果使用得当,超市的购物车不用推,就能自动安全地驶出电梯口。”
随后,林先生带领记者来到事发电梯处。此时已是晚上10点左右,超市已经打烊,林先生叫来电梯工作人员启动了电梯。林先生将导致刘女士及女儿受伤的那辆购物车放上电梯,记者看到,购物车被电梯传送至电梯出口后,在没有外力作用下自动滑出了电梯。
受伤部位
关键位置
监控录像未对准电梯口
对于商场的说法,陈先生却不认同。“我妻子将女儿放进购物车时,并没有工作人员前来提醒这样操作不当;购物车上限重‘15KG’的字样也不是很明显。超市里面对顾客购物时的安全提醒也不够完善。”陈先生说,“如果说因为我们自己操作不当,我要求查看当时的监控录像,和超市的电梯和购物车的安全报告书,这样才能证明不是由于故障造成的。”
随后,陈先生报了警。在警方在场的情况下,超市方提供了刘女士进入电梯时上方路口的监控录像。陈先生说:“这个监控探头位置并不能看出什么,我要求看电梯出口位置的监控录像。”然而陈先生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超市方解释说,下方路口的监控头未对准电梯口,对准的是卖场方向,所以并没有相应画面。
对于陈先生要求查看的电梯及购物车安全报告,现场负责人员表示,需要陈先生开具证明,并由超市总监同意才能查看,他们无权提供。
林先生说:“陈先生关于我们安全提示的问题,其实我们超市已经做了许多提示。在电梯的进出口处都有注意安全的提示,并且有广播轮番播出,提示顾客在购物时注意安全。”
双方协商
商场同意补偿两箱牛奶
事件发生后,陈先生与超市方林先生进行协商,希望解决此事。陈先生提出的要求是,让超市方带着自己的妻子刘女士及女儿去医院进行伤情检查,并且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超市方则表示,所出事故并不是超市的过错,所以不应该承担责任。林先生说:“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我们可以提供给陈先生及刘女士两箱牛奶;对于经济补偿,我们实在无法满足。”
截至晚上11点记者离开之时,陈先生仍然在同超市方进行协商。
警方表示,目前双方属于民事纠纷且未产生任何费用,警方无从调解。如果陈先生与超市方协商无果,希望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可到学苑街派出所复印讯问笔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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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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