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兰琨 特约记者 吴明远)18日,当50岁的刑事案件受害人段某某从自流井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3000元司法救助金时,他激动得连声道谢,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段某某家住大安区杨家冲桃子林社区,是一名低保户。其妻曹某无业,女儿在家待业,家庭经济困难。2014年12月31日凌晨,在汇东一小区担任保安的段某某,在保安亭值班时,无故被酗酒的同事龚某某殴打致右手肱骨波及大结节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按照国家赔偿标准,对方应赔偿10万元,但龚某某患有精神病,其女儿在上大学,家里经济条件也很困难。
自流井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与相关部门联系,最终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司法救助申请报告,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段某某申请到3000元司法救助金。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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