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蒋秀梅)近年来,我市雾霾天气的加剧,引起了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的担忧和关注。城市建设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房屋拆除、建筑渣土运输、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是PM10扬尘产生的来源之一。近几年,“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建筑扬尘治理方面的提案、议案数量明显增多,群众对整洁、美丽、舒适、清新的人居环境的期盼也越来越迫切。
为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处置行为,根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度要求,我市成立了由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水务局等单位组成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监管进行统一协调、联合执法,推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监管的有序进行。
记者在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就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开展好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加强建筑垃圾产生到最后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作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同时,各建设开发企业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纷纷表态,在生产和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实施作业。
该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各执法管理部门下一步工作重心就是围绕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会议各项工作部署有序开展工作,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通告的各项规定实施治理,要求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针对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和屡次违法违规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工地和有关单位,切实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执法管理部门将治理扬尘污染的工作责任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一级干部和每一名执法队员,建立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和奖惩挂钩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为各工地和企业、建设单位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将政策法规和治理的措施与目的宣传好,把治理扬尘污染和建筑垃圾的相关技术和要求指导好,大力协助工地和企业以及建设单位搞好人员培训、建章立制,规范作业标准;积极帮助工地和企业以及建设单位解决生产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建筑垃圾、施工渣土必须在指定倾倒点倾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倾倒点。新选定的建筑垃圾倾倒点必须经市政府批准,在领导小组核准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另设回填土储存场。堆放、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应当按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建筑垃圾专项治理,是一项复杂的、艰巨的、长期的工作,不是一阵风,不能“雨过地皮湿”,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抓好建筑垃圾专项治理,通过“三个高压”(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压手段、实行高压处置),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依法处置建筑垃圾没有例外,一个标准、一视同仁,绝不能以项目赶进度、工程缺资金等为由,不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也不能以重点项目、领导打招呼为由,拒绝整改。
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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