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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顺路捡一个”必须征得乘客同意 否则罚款50元至200元

2015-09-02 21:27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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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讯(记者 焦杨  钟小璐  摄影 周航宇)一脚急刹,车门突然打开,一个陌生人一屁股坐在了你旁边(或许还带着满身汗味),之后的行程注定无语。以上是相对极端的例子,多数情况是在出租车司机提出“顺路捡一个”之后,你得习惯在狭小空间内和另一个陌生人共处。

现象:

“打的拼车”已成常态

在多数人印象里“打的拼车”和过年有关:回乡潮加上一年一度灯会盛事,过年期间出门能打上的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这时候没有人计较“拼车”,甚至不在乎是否“打表”,出租车司机因此赚得盆满钵满。正月十五一过,该上班上班该上学上学,生活恢复常态,出租车司机开始感叹生意不好做,“打的拼车”也就渐渐淡出。

但最近一两年不一样,尤其是今年不一样:春去秋来“打的拼车”延续至今,成了另一种常态。前两天,市民李先生出门打的遇到这样一件事:“还不是上下班高峰期,大概在下午三点左右,开(出租)车的是个女的。”他说:“老婆坐后面,我习惯性坐前面——结果刚拉开车门,司机就来了一句‘你们两个能不能都坐后面,路上我好捡个人’。”

市民:

“打不打招呼”心头都不爽

多数司机会在乘客上车后征求意见:“前面有顺路的,我捡一个。”也有招呼也不打,但凡马路边上站着人,便探出半个身子一路问起走:“走哪里?”或“某某(地方)走不走?”

“这让我们情何以堪!”李先生称,尽管双方没有签订合同,打的应该算是一种“租聘”关系:乘客按表付费,的士司机则有责任顺利、安全地将其送达目的地。“我付钱租下了这段行程,(沿途)上不上别的乘客就得征求我的同意。”李先生表示从内心讲打不打招呼心头都不爽,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人愿意和陌生人挤一辆车,但在不急着赶路、的士司机态度又很好的情况下,当对方提出“顺路捡一个”时多数不会拒绝:“不然,一路上车内气氛会很尴尬,(拒绝之后)遇到态度不好的司机,双方说不定还充满火药味地来上几句。”

出租车司机:

“顺路捡一个”和收入相关

张先生开了近十年出租车,关于“打的拼车”同样有话说。

“(这种现象)确实很普遍。”张先生表示业内之所以称“捡一个”而不是“带一个”原因有二,一是“捡”字似乎轻描淡写,自己容易开口,乘客同意可能性也比较大;二是“捡”也有捡钱之意,“打的拼车”和他们的收入相关。

据悉,我市出租车司机每月工资在2500元左右,另一部分收入是每班上交营运款(金额相对固定,多数在280元左右)之后的剩余。“白班只剩得到几十块,夜班要多点。”张先生说:“白天一个起步价有时要开十多分钟,晚上不堵车做个十块钱的生意只要几分钟。”

“如果不捡几个,(上交营运款后)差不多要倒贴。”张先生称这笔收入几乎占到自己整体收入的一半。

“没得这笔收入,每个月就2500块,你看请不请得到人!”张先生表示,由于收入不高、工作时长较长,很多司机不愿意开出租:“不少开出租改行跑黑的。”而市民李先生外出有时也会选择“黑的”:“至少他们不会随便‘捡一个’。”

相关部门:

拼车需征得乘客同意

“前提条件是需要征得乘客同意。”昨日上午,自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自贡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自贡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出租汽车受租期间,应按乘客指定的到达地点,选择最近的路线行驶,因路阻需绕道行驶时,需征得乘客同意;未经租用人同意,不得再招揽他人同乘。另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该负责人表示,出租车司机如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查证核实后将会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其实不论从缓解公共交通运输,还是提倡节能减排上讲‘拼车’都是一件值得提倡的事。”他表示,目前国内有个别城市在陆续开展试点,譬如分段收费——第一个乘客上车后按一次计价器,第二个乘客上车还可以再按一次计价器,以此实行分段收费。“但我市出租车都是一次性计价器,更换的钱谁出?”他称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包括对乘客“共乘”之后是否按原来标准收费,以及如何补偿等等。

现实生活中,以从十字口往汇东方向为例:假如第一个乘客到汇东大酒店,第二个乘客到梨园,基本是同一方向;但是出租车在选择线路时可能会产生纠纷——最经济的路线是过龙汇隧道先梨园后汇东大酒店,此时第一位乘客就有意见“自己先上,为什么先送对方”,如果因此选择先到汇东大酒店,第二位乘客也不会满意“为什么要转一圈”。

该负责人称:“此时,双方得进行协商,譬如少收一两块钱的方式作为补偿等等。”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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