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欧亚非)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我市发改和财政部门于近日联合公布了《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四川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记者了解到,本次公布的“收费清单”包括截至今年7月31日在四川省范围内,实施收取的中央批准设立和四川省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介绍,我省范围内实施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以“收费清单”为准,具体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收入管理方式等,按“收费清单”所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清单”以及“收费清单”所列的文件依据中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同时,“收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如有新增、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权限管理。
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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