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冉昌龙)9月17日,记者在市环保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举行的黄标车限行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市将从10月1日起,在主城区五星街至公园口新民街实行黄标车限时禁止通行,禁行时间为7点30分至19点30分。经2个月的告知提示后,从2016年1月1日起,对违反规定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禁行车辆,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黄标车”是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指的是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两轮摩托车、低速货车)。仅占机动车总量4.6%的黄标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到了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50%左右,成为污染空气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也是造成灰霾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鉴于此,我市决定对高污染黄标车实施综合治理,在主城区采取禁行黄标车措施,旨在降低机动车排气污染,促进现有黄标车加速淘汰、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据市环保局和市交警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目前,市环保局和我市4个机动车检测站(市区2个,荣县、富顺县各1个)正在进行与机动车检测同步的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关注并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咨询监督电话:市环保局5509126,自贡市安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交警支队内)4702625,自贡市蓝天汽车检测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板仓园区)8253337,荣县联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6163777,自贡市安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296399。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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