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雷雯霞 记者 周孟娟)近日,荣县法院乐德法庭到乐德镇佳音街巡回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年逾八旬的王淑芬与丈夫李明德(于1994年病故)婚后共生育11个子女,现在世5个子女。2003年,王淑芬在5个子女及孙子李亮均放弃对李明德遗产的继承后,将夫妻共同财产(位于乐德镇佳音街的一套房产)产权变更为自己所有。2007年4月5日,王淑芬将该房产赠与5个子女及孙子李亮,并对分割协议进行了公证。后王淑芬以6被告未尽赡养义务为由,请求撤销赠与。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王淑芬年事已高,出行不便,遂决定到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庭审中,王淑芬诉称,2015年4月,其病愈出院后从荣县县城搬回乐德镇佳音街居住,曾要求5个子女对其进行轮流照顾,在遭到部分子女拒绝后,与儿子李晨东一起居住生活,现起诉希望将所赠房屋收回,由自己进行管理。6被告均表示对王淑芬尽到了赡养义务,在其生病住院期间也进行了照顾,其中李晨北、李晨南、李晨西不同意原告撤销房屋赠与,李晨庆、李晨东、李亮同意原告撤销房屋赠与的请求。
经过近3小时的开庭审理及调解,原、被告双方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均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择期进一步调解,原、被告双方及旁听群众对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理案件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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