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赵利圆 记者 林媛)今年是新《环保法》施行的第一年,日前,记者从荣县环保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已对辖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4起,处罚3起,移交1起,共计罚款18万元。
对于其他环境违规企业,荣县环保部门通过采取停厂整改、限制生产、发出现场检查意见书等处罚手段,以遏制环境污染行为,荣县城乡整体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环保工作也需要多方支持,荣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环保工作并做出安排部署,荣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办还牵头制定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方案,对于整改不到位、治理不到位、顶风作案、违规排污的企业坚决予以处罚。
同时,荣县还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评价体系和目标考核,推动GGDP(绿色GDP)落地。今年以来,全县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城区工业企业燃煤锅炉逐渐淘汰,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全面铺开。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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