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蒋秀梅)“日前,我接到一个本地电话,对方自称是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方说我拖欠话费近万元,让我在两个小时内赶到法院执行庭接受处理。”市民陈洋洋致电本报热线,表示她对此很纳闷,她一直都按月交纳话费,怎么会被告知拖欠呢?
意外:接到“法院”电话
陈洋洋称, 11日下午2点左右,还不到正常的上班时间,她接到一个0813开头的本地座机号码。接通电话后,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女性自称是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姓钟的民警。“这个姓钟的民警随后报出了我的姓名和身份信息。在信息核对无疑后,她声称法院已向我送达过2次传票。她问我为何不执行,如果再不执行,法院将强制执行。”陈洋洋告诉记者,她被对方问得一头雾水,近段时间,她既没有收到任何法院的传票,也没有任何人找过她。“钟警官告诉我,今年6月份,我在天津办理了一张移动手机卡,目前已欠费近万元,法院已连续向我发出了2次传票,让我在2小时内赶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去找她交罚款。”陈洋洋说。
陈洋洋向记者出示了通话记录。记者通过上网查询,陈洋洋接到的电话号码确系我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电话号码。对此,陈洋洋感到一连串的疑惑:“我今年连四川省都没离开过,怎么会到天津市办理手机卡呢?难道是我的身份信息已被盗用?如果是不法份子,为何此号码却是我市法院的公开电话号码?不法分子为何不是让我汇钱过去,而是要让我到法院去处理呢?并且我的户籍是在区县,只是在市区某单位工作,都还没经审判,如何执行呢?”
随后,记者跟随陈洋洋一起来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门口安保处咨询得知,执行庭并未有说话声音是外地口音的姓钟的民警。那么陈洋洋的手机里为何会显示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示的电话号码?
真相:这是骗人伎俩
针对陈洋洋的情况,以及接到类似的电话,市民应当如何防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我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作了解答:上述事例是不法份子的一种骗人手段,市民应该提高警惕, 首先,人民法院一般不会采取电脑语音的方式通知当事人。 其次,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不会在电话中要求当事人回复或回拨任何关于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身份证号等个人数字信息。最后,人民法院依法执行银行存款等事项,无须当事人提供银行、股票、基金等账户的个人密码信息。如果市民朋友接到类似电话,须加以防范,可以先挂断电话,再通过114等平台查询所涉法院的电话,拨打法院电话对前述电话所涉及的内容加以核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另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也有关于涉外仲裁等情形的特别规定。因此,申请执行的法院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以上相关情形。
传票,系人民法院基于当事人之间纠纷诉至法院后,需要通知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指定地点而制作的文书。一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案件所有的当事人送达盖有人民法院印章的开庭传票,并在开庭传票上指定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等信息。当事人在收到开庭传票后,需在指定时间到达开庭地点参加庭审。经过庭审审理后,在无法达成调解一致意见时,法院会结合庭审情况,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判,并向当事人送达盖有人民法院印章的裁判文书。在裁判文书未上诉或上诉后经过二审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裁判文书中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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