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涛 记者 周孟娟
沿滩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年轻女法官李水红,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勤奋的敬业态度,维护着法律的公正公平,展现了新时期女法官的风采。
心系群众 真情服务基层
在群众面前,李水红总是一副和蔼笑容,不管是上班时间未到,还是下班时间已过,只要有群众找她,她都会选择留下来与他们促膝交谈,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要求,同他们摆事实,讲法律。
原告邹某某系某村农户,1999年承包了流经该村总面积为100亩的河段养鱼,被告某畜牧公司在该河段上游养种鸭,其鸭粪及污水直接排向该河流。2007年和2009年枯水时季,原告喂养的鲶鱼出现大量死亡。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其损失8万元。
承办该案的李水红发现,由于原告法律意识不强,在死鱼时未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也未及时通知被告,现无法证明其实际损失额。相关部门也无法对当时的水体取样检测,被告以不知晓为由不予认可,原告损失又客观存在。法院若支持原告请求,却无充分证据,驳回原告请求,客观上纵容了被告的污染环境行为,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且无论法院如何判决,均会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上诉、缠诉甚至上访。加之该纠纷历时三年,双方的对立情绪较大,在当地的社会影响也较大。
主持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均以失败告终,李水红经过反复思考后决定,一边继续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启用联动调解机制。在她走访了水务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后,邀请了环保局、村调委会、司法所和法庭一起组成联动调解组,通过调解组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被告终于认识到其排污行为给原告方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及社会后果,当即表示立即进行整改、赔偿损失2万元,并主动承担诉讼费。
严于律己 履行法官职责
李水红从书记员转任法官后,便对自己约法三章:过好人情关,不让亲情和友情影响工作;过好利益关,不让物欲起贪心;过好名誉关,不让虚名遮住眼。
一次,一件人事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被告找她帮忙,要求在计算赔偿款时给予照顾,并表示事成之后一定感谢。被告以为李水红与他的亲属是亲戚,又“诱”以利,这点小事找她帮个忙应该算是小菜一碟,不料却被李水红当面予以拒绝。
被告人又托前辈和朋友找她,要求网开一面,可每次都被她回绝。案件最后得以公正判决,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为此,亲戚骂她“六亲不认”,前辈骂她“不给面子”,朋友骂她“不懂人情世故”,但她始终平静面对。最终,她还是得到了亲戚和朋友的理解。
敬业勤奋 践行法官使命
李水红是女儿眼中的女强人,但她也是个“不称职的妈妈、狠心的妈妈”。
周末女儿恳求她带自己出去玩,她总是以还要分析案件或要下乡送达等拒绝,女儿只能独自玩耍。
一次,女儿一早发高烧,丈夫又出差在外,家住富顺县城的李水红当天准备到沿滩最偏远的乡镇送达,由于该被告常年在外居无定所,很难联系,听说最近要出远门,被告一走,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案件事实也很难查清。李水红咬咬牙,便给女儿吃了退烧药后便独自让其上学去了,当她晚上回到富顺,在医院病床上见到高烧未退的女儿,她痛哭起来,陪在女儿旁的老师摇摇头说:“哪有你这样不负责的妈妈?”
作为一名工作在最基层、审判任务最繁重的女法官,10年来,李水红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00余件,所结案件调撤率高达80%,无一件上诉发回重审改判案件。
十年来,她荣获:年度优秀公务员、全市法院调解能手、庭审标兵、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获得者、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编辑:张昊灿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