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刘熹 蒋沁兰 特约记者 陶永寿) 因为眼红别人用游戏机挣钱,贡井区五宝镇居民王小军也搞来两台游戏机,干起了坐庄收钱的“生意”。近日,王小军因开设赌场罪被贡井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说起这个事,王小军就后悔不迭:“总共半个月,只挣了1200元钱,早晓得就不干这个事了。”
2014年12月,王小军在贡井区五宝镇街自家住房内,设置“海洋之星捕鱼”游戏机1台6座和“银鲨送福捕鱼”游戏机1台8座,雇佣工作人员谢颖负责给顾客上分、下分,并将人民币500元交由谢颖作为本金,组织赌博活动。王小军则当起了“甩手掌柜”,每天都小有进账。但这样的“好日子”仅仅维持了半个月。2014年12月22日,王小军开设的赌场被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区分局干警查获,并当场收缴两台“捕鱼”游戏机。经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区分局鉴定:王小军设置的两台“捕鱼”游戏机共计14座位,属于国家禁止设置的赌博机。王小军在经营期间,共获利人民币1200余元。
目前,王小军在居住地丹桂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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