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王超 罗育新 见习记者 郑鑫玉 记者 蒋秀梅)元旦春节期间,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吸引购房者眼球,利用媒体广告、宣传资料、口头介绍等形式,趁机大肆搞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诱导广大消费者购房。针对这种现象,我市工商部门对全市在售楼盘违法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虚假赠送面积和“零公摊面积”、“有奖销售”等行为开展了专项清理,共清查在售楼盘14个,发现违法线索9个,涉及知名房地产公司6家,先后立案查处5件。
经营者陆某通过QQ空间宣传其销售的“美国美安酵素”为“美国目前最好的益生酵素”、“等渗等压技术,营养界NO.1”,同时,其销售的“阿胶”可“防癌抗癌”……
日前,这些涉及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都被“红盾春雷行动2016”给狠狠“修理”了。
从2015年12月15日起,市工商局开展了为期100天的以“治理虚假宣传、强化消费维权、反不正当竞争”为主题的“红盾春雷行动2016”,并确立了三个相应的专项行动。其中,排在首位的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以民间投融资理财咨询类企业为重点,突出了对发布非法集资、高息揽储虚假广告等行为的打击。
以“红盾春雷行动2016”为契机,治理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虚假宣传不仅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也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极大扰乱了市场秩序。
我市工商部门以“红盾春雷行动2016”为契机,将治理虚假宣传落到实处,形成了具体的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中,我市工商系统以民间投融资理财咨询类企业为重点,突出打击了以非法集资、高息揽储为目的虚假广告及严重扰乱社会正常金融秩序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针对医疗、食品、房地产等类别广告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了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加大了对各种媒介的监测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宣传,并对广告案件中涉及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和广告代言人进行全链条查处;依法查处了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擅自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的违法行为。
自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工商部门在查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坚决对情节严重的案件进行曝光。荣县工商局对辖区内某超市标有“CCTV央视网广告合作伙伴”、“创富通”等字样却无法提供宣传涉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以涉嫌虚假宣传进行立案调查;富顺县工商局查处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58”同城网上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宣传的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已查办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案件44件。
以查处虚假宣传为切入点,打击利用虚假广告非法集资
近年来,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大,受害人员广,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不法分子往往给非法集资穿上虚假的“合法外衣”,利用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一掷千金”以虚假宣传造势等手段,令群众信以为真、上当受骗。
因此,自“红盾春雷行动2016”开展以来,全市工商部门以查处虚假宣传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力度,对非法集资、高息揽储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将打击非法集资、高息揽储作为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全力推动落实,并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高息揽储等虚假宣传监管长效机制。
为依法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委宣传部、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集中非法集资、高息揽储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多方联动,调集多股力量严查严打各种涉嫌非法集资现象。
面对非法集资、高息揽储行为屡禁不止的现状,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市民要有‘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消费者要对以下情况保持高度警惕:一是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的;二是许诺超高收益率的;三是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的;四是在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的;五是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中央领导同志照片、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的;六是怂恿群众将个人房产进行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项目”或“理财产品”的;七是招揽群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的“投资”推介会的;八是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的。
一旦发现有非法集资、高息揽储的虚假广告,消费者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已深受其害的,应当通过正当渠道,采取理性手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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