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杨荣春
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鼓励错峰休假。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上述意见出台后,官方至少已五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休假模式也引发热议。随后一些地区和单位率先开始落实2.5天休假措施,自11月份以来,河北、江西、重庆等地相继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2.5天休假模式,实行了“周五下午加周末”每周两天半休假制度。
近两年来,我市也加强了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出台了有关文件加以强调和执行,取得了很好效果。“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休假模式是国家鼓励的,结合我市的实际来讲,也是有操作性的,对于丰富假日体系,满足我市职工短途旅游需要,刺激我市旅游消费具有积极的作用。
提案建议:
尽快出台相关意见,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鼓励各单位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休假模式。具体操作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将周五下午的工作时间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不缩短每周法定工作时间,使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实现2.5天休假,同时,尽快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实行“朝九晚五”工作作息时间。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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