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王永红 记者 蒋周德)近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四川安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写来的一封感谢信,感谢该局为其排忧解难,公司避免遭受1.5亿元损失。
遭遇内外蛀虫 公司蒙受巨额损失
四川安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系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联盟企业,我市“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2012年7月,安益公司聘请华某某为液体发酵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门负责液体发酵项目设备造型、采购、工艺技术等工作。华某某与孙大某、孙小某父子取得联系。孙大某系浙江温州科美制药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小某系温州华美药机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父子俩行贿华某某10万元,华某某将安益公司招标方案秘密透露给他们。
孙大某、孙小某隐瞒没有实际履行合同能力的真相,与华某某勾结,欺骗安益公司。2012年11月2日,孙大某、孙小某以华美公司名义同安益公司签订《液体发酵成套设备采购合同》,约定200L-2T-20T国标发酵成套设备总价648万元。
合同签订4天后,安益公司支预付款199.4万元。20天后孙大某称生产需资金,安益公司又于12月17日付款388.8万元。至此,安益公司将除质保金外的全部货款付清。
华美公司仅在收到第一笔货款后,向安益公司发了部分货物。2013年6月,安益公司派员到科美公司、华美公司,要求对方尽快按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孙大某书面承诺由科美公司和华美公司共同履行合同。
孙大某食言,安益公司项目被迫搁浅。华美公司实际完成合同设备价值仅228万余元。
为保证项目进度,2013年10月,安益公司委托北京康拓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完成生物发酵车间的供货、安装工程。
华美公司实际到货的20个发酵罐及部分附件,除罐体上贴有铭牌外,均无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材质证明等。罐体属于特种设备,导致安益公司液体发酵成套设备,不能按国家规定申报监检和办理各类生产许可资质,便不能进行合法生产。
求助主管部门 市质监局排忧解难
2015年6月26日,安益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签订产业化试验基地合作协议,被要求必须尽快取得合法生产资质。若该项目生产搁置,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1.5亿元。
2015年7月22日,安益公司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了《关于液体发酵成套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报告》。市质监局成立了以副局长谭家云为组长的调查处理小组。调查小组4次到安益公司调研、查勘设备、搜集资料、掌握实情,及时向浙江温州市质监局特管科去电、发函,请求协查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一晃5个月过去,温州方无任何回复。
市质监局决定由谭家云带队,于今年1月9日前往温州协调办理。
谭家云等4人达到温州后,与温州市质监局相关领导多次交涉,最终得到理解和支持,索取到了孙家父子所供液体发酵成套设备检测验收相关技术资料,解决了该批设备身份合法问题,安益公司因此得以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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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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