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记者 廖蓝蕾) 记者5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从2016年1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00元/月,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00元/月。
据介绍,我市拟出台《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解决制约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发展的瓶颈。此外,我市还将突出精准认定,全面开展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对现有在册供养特困人员实行全面普查、细化资格条件,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认定。同时,积极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乡镇敬老院)建设,并将特困人员救助制度与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扶贫攻坚等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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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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