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树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提升城市文明素质的工程,是全体公民的育魂铸神工程,功夫必须下在涉及每个公民的学校、单位、企业、社区直至最末端的班级、科室、车间班组、居民楼院,让每个公民都文明起来。
城市是否文明,表现在城市每个公民身上。向善、礼让、诚实、守法,不闯红灯、不乱扔乱吐乱画、老人跌倒扶一把、公交车上让个座,出租车司机开车时不打电话不抽烟……体现的是公民的精神风采与和谐素养。要让广大公民既承袭传统礼法,又注入现代文明,重点在于塑魂。如果“创文”落不到每个细胞单位每个公民身上,无论上面怎么发力,社会声势如何浩大,群众抱着看热闹的心理,那就显得有点虚。因此,对“创文”的一整套安排部署,要层层传递能量同时层层传导压力,一竿子到底,无遗漏地贯彻到最基层末端,传导到每个公民,使之都参与进来,这就是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根本上要靠教育熏陶、教育渗入、教育浸润,是培土植木的细功夫、慢功夫,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但又不可“慢慢来”、不抓紧。人的思想道德塑造,要从教育抓起,学前教育、中小学德育、大学政治理论课、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都要注重立德树人。这种教育,包括了部门、单位、企业、农村、居委会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是与业务分开的“两张皮”的空头政治,而是与业务、与本职工作紧密联系的思想道德建设。比如提倡在职业活动中的爱岗敬业、热忱服务、奉公守法,乃至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等等,都是公民素质提升的基础。各领域都需要将文明素质教育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基层细胞建设中去,落细、落小、落实,使每个公民都感受到他所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地方,都有道德素养的要求存在,并能积极参与其中。
比如法治教育,往往是公民素质短板,不懂法、不知法、遇事不靠法,违法成本低、法不责众观念普遍,就有违章建筑多、“住改商”麻将扰民、油烟扰民等诸多难题。如果居委会、物管与业主委员会这些“细胞”把法治教育做到位,就可防患于未然,如果对不文明又不合法的行为熟视无睹、见惯不惊,居民自会认为“讲文明是说说而已”,不当一回事,不文明行为就会大行其道。这就需要除了教育熏染之外,还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乃至法纪的约束。机关有纪律、学校有校规、企业有制度、居民有守则、制度笼子扎起来,违者必究不是“牛栏关猫”,否则没有了制度的权威,文明素质也难以养成。
“创文”落基层末端之实,不是把宣传栏摆在居委会门口、公益广告贴上墙就完事,而是要把文明要求的内容和实质落实到楼院、落实到邻里关系之中,落实到每个家庭的家教家风建设中去。怕就怕“上面九级风浪,下面波澜不惊”,末端不到位、群众不参与。需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综合施策,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组织环境、孝老爱亲的家庭环境、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道德的自律与制度规划的他律相结合,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以市民文明素养的提升滋养一座城市文明的新境界。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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