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黄腾飞 邱菊 记者 黄永刚)日前,大安交警大队凤凰中队对一名两年内两次酒驾的司机进行了行政拘留。
8日,该中队在自宜路1公里处开展“酒驾”集中统一行动,13时14分,在对舒坪方向驶来一辆号牌为川CH74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满是酒气,立即对驾驶人舒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23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随即将该驾驶员带回中队接受调查,在核实其驾驶证信息时发现,舒某曾于2014年4月19日在沿滩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舒某对此供认不讳。当天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有前科的舒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行政拘留10日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理。
编辑:zhan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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