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刘熹 特约记者 陶永寿)自贡小伙王勇于两年前使用中国农业银行自贡某分行信用卡透支15000元未还。15个月后,王勇连本带息共欠款17968.29元,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近,王勇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5月25日王勇到高新区丹桂街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王勇曾一度因手头经济紧张,向朋友借钱渡过难关。后来听说办银行信用卡方便可救一时之急,且及时还款也没利息,便于2014年3月,向中国农业银行自贡某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5000元的“金穗”卡,此后的一段时间,王勇确实感觉用钱方便多了。但一到还款的日子,他就棘手了。不知不觉中,王勇对于还款一事一拖再拖,到2015年1月,他已共透支本金14,855.72元无法归还。
此时,王勇不是积极想办法还款,而是改变了自己的通讯方式,以外出经商的方式逃避。后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未果、且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透支本息。银行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很快,王勇被民警抓获归案。经查实,截止2015年3月4日,王勇共欠银行本金14,855.72元及利息2,968.29元。
2016年4月15日,自流井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14,855.72元,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王勇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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