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邱菊 记者 黄永刚) 不久前,大安交警大队按照“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在自宜路1公里处开展“酒驾、涉牌涉证”集中整治行动。当天13时许,在对一辆从舒坪方向驶来的蓝色普通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该车悬挂的车牌川CK6XXX与车型不相符。
经进一步查证核实,该驾驶员陈某有准驾车型为“C1M”的机动车驾驶证,但2014年11月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自流井交警大队处罚,驾驶证还处于暂扣期间;且陈某并未办理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属于准驾不符;同时,陈某驾驶的蓝色普通二轮摩托车车架号和发动机号锈蚀,无法比对原车号牌。根据道交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三项违法行为合并罚款2450元,并处以行政拘留7日。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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