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龚佳蔚 记者 缪静) 一男子与人发生纠纷后,躺在公路中间阻挡过往车辆通行,拒绝配合警察执法,更为荒唐的是将两名前来劝阻的人民警察咬伤、抓伤。近日,荣县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徐永健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1月27日下午3时左右,徐永健酒后驾驶摩托车行至荣县双石镇明胜街时,认为路边一拖车挡了自己的路,与拖车车主陈文强发生抓扯,并自称摔伤要求其赔偿医药费。接到群众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即赶赴现场,在了解事情发生经过后,要求徐永健到医院检查,而徐永健则要求陈文强先给其1200元,否则就躺在路边哪里都不去,民警只好先将陈文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随后,徐永健来到双石一中学旁的双龙公路中间躺下,引来上百群众围观,并阻挡了过往车辆通行。派出所民警再次赶到现场,在多次劝说徐永健离开未果后,为防止事态扩大,民警决定将徐永健强制带离现场。在带离过程中,徐永健抓咬执法民警,致两名民警受伤。经法医鉴定,两名民警的损伤均构成轻微伤。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永健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徐永健暴力袭击正在执法的人民警察,应从重处罚。鉴于其系初犯,且自愿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编辑: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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