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卜一珊)日前,自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启动了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治理活动,集中3个月对所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14年6月1日以来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整治。
据悉,本次活动重点整治购进、销售渠道不合法,不按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采取违法手段获得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伪造、买卖、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经营的医疗器械说明书及标签不符合规定、未按要求运输、贮存、全链条冷链管理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制度等八项违法经营行为。
“整治活动突出企业自查环节,要求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照重点整治内容逐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形成自查与整改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整改情况作出承诺,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采取区县局检查,市局抽查和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效果。对谎报、瞒报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要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整治活动也鼓励公众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按《自贡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给予奖励。
编辑: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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