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芳为了自家吃蔬菜方便,在电线桩下种起了蔬菜。由于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希望能拆除蔬菜棚,但她不予理睬。最终通过司法所的调解,终于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近日,坭塘塆社区居民童小丽来社区反映,居民兰芳在电线桩下面种了苦瓜和豇豆,藤蔓爬上了电线桩,存在安全隐患,童小丽希望兰芳能及时处理。但兰芳不予理睬,遂请求社区出面协调处理。
接案后,社区调委会工作人员首先进行了实地查看,并了解该案件情况,之后召集兰芳和童小丽两人进行调解。兰芳就在电线桩下种植苦瓜和豇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表示认可,但其拒绝将蔬菜架拆除,最终,纠纷未得到调解。
童小丽再次将情况反映到贡井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调委会一同前往,进行实地调查。经走访调查发现电线桩下种植蔬菜确实存在安全隐患,而兰芳也承认蔬菜确实是自己种的,但她拒绝立即拆除蔬菜棚,她表示等蔬菜成熟后才会拆除蔬菜棚。
工作组在调查核实后,召集两方进行再次调解,并详细分析了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工作组人员耐心的劝解,兰芳最终同意工作组的意见,并口头承诺:即日起立即割断苦瓜、豇豆的藤蔓,并拆除蔬菜棚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至此,贡井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安全隐患引发的纠纷。(文中人物系化名)(晏廷刚 记者 卜一珊)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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