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洪波 记者 张翠娜) 服装店在经营中采用外地调货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货品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如果有问题是否不能退换货?近日,家住汇东的林女士就遇到了商家以外地调货为由拒绝退换的烦心事,最后在消委会调解下,商家全额退款。
林女士在东方广场某服装店购物时,对一条连体裤比较满意,不过当时店内没有合适她的尺码,店员告诉她可以从外地调货,于是林女士现场交了全款1400元。第二天林女士拿到裤子试穿后发现依然不合身,要求商家换货,然而却被商家以外地调货的商品不能退换为由拒绝。后来林女士又多次与商家沟通,都被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她只有向消委会求助。
接到消费者林女士的投诉后,自流井区五星街消委分会马上联系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商家表示,外地调货不退换是行规。消委会工作人员认为,所谓“行规”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新《消法》“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商家理应按照林女士的要求给予退货退款处理,最后商家同意退还全款,消费者林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编辑:zhan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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