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罗乐)9月13日,市环保局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例会,通报今年1至8月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会议决定,下一步将加大对焚烧秸秆责任人的惩罚力度,最高可罚2000元。
据悉,今年1至8月我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去年有所好转,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96.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3微克/立方米。同时,主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244天,达标天数162天,占66.4%,不达标天数82天,占33.6%。
“同比去年,达标天数增加了6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16天。”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前8个月,沿滩区、富顺县颗粒物浓度下降幅度相对较大,其他区县相对较小,但都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过去对焚烧秸秆惩罚的力度不够,一般处罚50至100元,以至于焚烧秸秆屡禁不止,现在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加大惩罚力度,对违规焚烧秸秆的责任人,将处罚提高到500至2000元,以达到警示目的。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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