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熊一苇 记者 缪静)女儿宋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后,女婿傅某却不履行双方达成的协议,独占了保险赔偿款,原告徐老太一纸诉状将女婿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属于自己的部分赔偿款。近日,沿滩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被告傅某针对岳母徐老太的诉讼请求辩称,其爱人宋某在广州发生车祸身亡属实,但整个理赔过程中,徐老太及死者的兄弟姐妹既没有支付相应花销,也没有积极配合理赔。后傅某又找死者的兄弟姐妹协商死者存款公证事宜,其提出先要20万才配合公证,双方协商未果。徐老太则向法庭举示一份《委托书》,以证明自己因行动不便而委托女婿傅某办理死者所有赔偿相关事宜及协议分得20万赔偿款的事实。然而,傅某领取保险公司理赔的64万赔偿款后,并未支付徐老太20万,因此,徐老太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是对原被告作为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赔偿。对该赔偿款,双方已有《委托书》及相应协议在先,傅某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徐老太20万赔偿款。
对于这起案件,法官表示,即便从我国的传统美德来说,作为女婿这方也应考虑多礼让一点,何况徐老太作为死者的母亲依法应当获得相应赔偿款,最终法院支持了徐老太的诉求。
编辑:张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