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刘熹 特约记者 陶永寿)30岁的富顺男青年关纬,在成都打工期间,看到别人开好车,就产生了贷款买车的想法。他采用伪造身份证、户口本和假房产证的方法到银行去骗取贷款,结果被法院判刑。2016年国庆节大假期间,关纬到自贡市高新区丹桂街道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关纬是富顺县富世镇人,2013年9月,他在成都打工期间,看到别人开豪车,羡慕不已。于是,就想自己贷款买一辆。关纬通过所认识的工友的关系,联系到了四川永志担保有限公司向关纬提供贷款担保,以拟购奔驰C300(价值约35.58万元)的名义,于2013年9月9日,从成都某银行申请到汽车贷款24.9万元。
关纬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谎称自己居住于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18号,是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并向银行提供了身份证、户口本和假房产证。随后,四川永志担保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科宏律师事务所调查员对关纬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员到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18号查看了房产和伪造的房产证等证件后,进行了拍照固定,又前往关纬申请材料中的工作地点进行了核实后,出具了关纬收入稳定、建议贷款的调查报告。
四川永志担保有限公司将从关纬处所收集的虚假购车合同、调查报告、资产证明等材料交给成都某银行后,该银行于2013年9月27日将24.9万贷款转至户名为关纬的成都某银行账户,当日被转出。直至2013年12月,关纬没有购买奔驰C300,且贷款逾期。2014年6月16日,成都某银行报案。 2014年8月21日,民警在自贡市将关纬挡获。
法院审理认为,关纬的行为,应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关纬犯骗取贷款罪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关纬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文中人名为化名)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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