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杨华 记者 廖蓝蕾)罗某等四人运输100千克麻黄碱到自贡交易落网,最终五男子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获刑。
贡井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福建籍被告人罗某与自贡籍被告人张某预谋买卖麻黄碱4桶100千克。同年7月23日,被告人罗某分别以人民币5 000元的价格雇佣福建籍被告人杨某、谢某和罗某为其运输麻黄碱到自贡市进行交易,双方在自贡市汇东某酒店交易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同年7月25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张某住所内查获子弹32发、子弹弹夹1个,经鉴定查获的子弹均为制式枪弹。
2014年9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罗某伙同他人在福建省清流县某养羊场内非法制造麻黄碱。同年10月21日该窝点被福建省清流县公安机关查获,并当场查获麻黄碱半成品204.3356公斤。在此非法制造麻黄碱过程中,被告人罗某主要负责制毒场地考察,给提炼的工人送食物以及处理因非法生产发生的纠纷。
法院通过审理,根据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各被告人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主犯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 000元。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 000元,以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从犯被告人杨某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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