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陈波 记者 廖蓝蕾)近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为期两年的“老赖”案件。此案件中,被执行人具有能力偿还,且执行标的仅为1万多元,但被执行人故意逃避履行从而承担了不利后果。
2014年,案件申请执行人林某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某就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吴某某向林某某支付欠款人民币12000元(其中,于2014年1月23日前支付5000元,余款7000元于2014年4月30日前付清),双方当事人均签署了民事调解书。后吴某某两年来一直避而不见,以在外地打工为由规避此笔债务。
2016年11月3日,林某某发现吴某某国庆后已回到家中,遂向本案承办人报告。接报后,承办法官当即带领两名法警前往吴某某家中,要求吴某某履行此笔债务,对吴某某百般劝说无果后将其带至法院进行了教育,亦不见效,当最后说要对其进行拘留的时候,吴某某终于慌了,连连表示愿意偿还债务,并且与林某某达成还款协议,除归还应有的债务和利息外,另付了几百元的利息,并于当天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清。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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