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曾云怡 记者 廖蓝蕾)近日,贡井法院调结了一起患有精神病的男子进入电梯公寓楼顶跳楼身亡的侵权责任纠纷案,该电梯公寓的物管公司因管理方面存在瑕疵,赔偿死者家属3万余元。
死者李某因患“急性精神分裂症样精神病性障碍”需长期服药治疗,其在2015年10月5日同家人外出时单独去上厕所后一直未归,后被发现已从一小区楼房顶楼坠地身亡。死者李某的家属认为该小区物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规范、不具体、不落实,该物业在其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依法履行职责与死者李某轻易进入该小区楼房顶楼坠楼身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死者家属以此为由到贡井法院起诉要求该小区物业承担赔偿责任。
考虑到一个鲜活生命的逝去及死者家属悲痛的心情,法院受理此案件后多次在死者家属和小区物业之间做调解工作,希望小区物业能够尽可能的理解为人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死者家属心中的悲痛,作出更多的让步,让死者家属心中得到一些慰藉。最终,小区物业和死者家属自愿达成协议,由小区物业支付死者家属3万余元,此案终结。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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