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邱菊 记者 黄永刚)近日,市公安局大安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货车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3起货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近日,大安交警大队在盐都大道及塞纳河畔红绿灯路段开展整治行动,发现号牌为川QM****轻型自卸货车及川K2****、川K0****的重型自卸货车的货厢有加装栏板的嫌疑,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进行检查,经对驾驶人杨某某、蔡某某、唐某某的询问和对车辆的行驶证登记数据进行比对,发现该三辆货车均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三名驾驶人分别作出罚款500元,并责令恢复机动车原状的处罚。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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