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黄思禹 记者 王乐乐 黄鸿)近日,有群众向自流井区工商和质监局举报,称某药店宣传其药品是“全城最低价”,怀疑是虚假宣传。接到举报后,自流井区工商和质监局高度重视,结合正在开展的“红盾春雷行动2017”中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举报中提到的药店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后发现,该药店提供的包装袋上印有“以全城最低的价格让老百姓买到全城最放心的药”等宣传内容,现场经营者无法提供“最低价”广告的依据,而执法人员仔细对比其他药店所售相同厂家、相同规格的药品发现,该店不少药品价格比其他药店都要贵。面对事实,经营者表示自己在宣传的时候只想到怎样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提高药品销售成绩,没想到违反了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该药店已经构成了虚假宣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自流井区工商和质监局责令该药房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处罚。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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