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蒋铭 记者 周孟娟)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更是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自贡“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以下简称“三名商标”)企业产品屡有被侵权、模仿的情况,且侵权手段更加隐蔽、复杂,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背景下,自贡市工商局结合正在开展的“红盾春雷行动2017”行动,印发了《“红盾春雷行动2017”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上而下开展保护“三名商标”专项行动,大力打击假(仿)冒、“傍名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雷霆出击 打击侵权违法
“感谢工商部门开展保护‘三名商标’专项行动,为我们企业打击假冒产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017年2月底,四川省远达集团富顺县美乐食品公司负责人来到自贡市工商局,握住市局领导的手激动地说。
四川省远达集团富顺县美乐食品有限公司的“美乐及图”商标是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0类香辣酱商品上的驰名商标,成都有4家企业在外包装上标注富顺香辣酱并仿冒该公司的产品包装装潢。接到线索后,市工商局、富顺县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赴成都会同双流、温江等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迅速找到侵权企业并制止了侵权违法行为,现场查获假冒的香辣酱2000余瓶。
另查获荣县某米业有限公司侵犯荣县阳光米业公司“蓝田玉”商标专用权案,荣县的某米业有限公司生产货值7万余元的假冒“蓝田玉”大米20吨销往四川省马边县,荣县市场监管局闻讯后立即出动,责令荣县某米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含有上述包装的大米,收缴剩余的包装袋1500条,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
在保护“三名商标”专项行动中,为深入了解情况,市工商局制发了《自贡市工商局保护“三名”商标企业诉求情况登记表》,由执法人员主动上门逐户走访辖区“三名”商标企业,指导企业填报《自贡市工商局保护“三名”商标企业诉求情况登记表》共计148份。截至目前,已征集到9户“三名”商标企业提供假冒侵权线索15条。根据线索,该局及各区县局正在深挖细查,因案施策,组建保护“三名”商标打假队奔赴各地打假。
多措并举 保护“三名”商标
近年来,自贡市工商局不断发力,多措并举实施商标战略和保护辖区“三名”商标工作,以“四川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由该局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建设四川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的意见》,将实施商标战略、保护企业品牌等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法院、市农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16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贡市商标战略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实施及打假维权保名牌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维权的良好工作格局。开展宣传引导,在广播、电台展播自贡“三名”商标,曝光侵权典型案例。在工业园区建立园区商标工作指导站,深化商标战略及维权打假工作。建立园区企业商标工作QQ群,与园区企业签订打假维权协议,建立园区企业“一户一档” 商标台账,宣传发放《商标维权保护指导书》等“五书”。2016年以来,共立案查办园区企业在经营中购买的假冒伪劣设备案5件,为园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万余元。
编辑:范秦龙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