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医疗消费需求的增加,医疗行业的消费投诉也在逐年增多。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医疗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红盾春雷行动2017”期间,自贡市工商局深入开展整治医疗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医疗行业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滥收费用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广告经营户48户,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3件,发放行政建议书4份,并针对自贡电视台发布药品、保健品广告行为进行了行政约谈,有效规范了全市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强化医疗广告监管
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辖区内各类药店药房、医疗机构、保健品销售点等为重点区域,以户外展板、LED宣传、印刷品、互联网、广播电视等载体的医疗广告为重点内容,通过实地检查、网络巡查与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医疗广告监管领域,实现医疗广告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治理。同时,积极落实全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与食药监、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对全市医疗行业广告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擅自发布广告、虚假标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打击,有效净化医疗行业广告市场环境。
强化违法行为查处
“红盾春雷行动2017”期间,贡井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医院一次性注射器和静脉输液器购进入库、领用出库及期末结存数和使用与患者的收费情况不符。按常规领用出库支数应与患者使用支数基本相等,因此该医院存在向患者多收费用的嫌疑。
通过细致调查,最后查证:该医院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没有严格执行医务规范和药品的组数使用相关规定,而是通过“一针多用”等方式向患者多收注射器医疗服务费用共计金额5.3万元,该院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2016年12月29日,贡井区工商局依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医院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主要体现在少用多计,滥收费用;肢解材料,重复收费;收取未提供服务费用;强制搭售生活用品等方面。
“近年来,自贡工商部门连续发力,先后查处了多起医疗机构乱收费案件。”该负责人表示,同时本着“以点带面、规范行业”的原则,对全市多家医疗机构进行了集中约谈,通报典型消费侵权违法行为,要求及时自查并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强化行业自律
市工商局会同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自贡市医疗行业保护患者合法权益自律公约签约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76家医疗机构签订《自贡市医疗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自律公约》。
1月23日,市工商局、市卫计委、市消委会联合召开了医疗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自律座谈会。17家市、区、县二级以上人民医院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 “红盾春雷行动2017”整治医疗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家医院针对方案中的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结合自身日常管理,开展自查自纠。3月8日,市工商局首站“送法到医院”走进市妇幼保健院,就《广告法》中对医疗广告的规定做了剖析,对查处的医疗行业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违法医疗广告等案例进行了介绍。
据悉,下一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广告经营媒体、医疗机构进行实地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律书的落实情况,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继续开展 “送法到医院”等服务活动,增强医疗行业自觉守法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服务环境。(洪波 余晟 记者 周孟娟)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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