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陈某、杨某两人共谋利用赌博游戏机开设赌场,赌场开设仅数天便被警方当场抓获。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杨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6年7月下旬,被告人陈某、杨某共谋利用赌博游戏机开设赌场。其后,被告人陈某、杨某选定李某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一房屋作为开设赌场的地点,并由被告人杨某与李某的胞姐李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由被告人陈某出资,被告人杨某具体负责购买了一台8人座金瞻捕鱼机、一台8人座奥运五环捕鱼机放置在租赁房屋内,供参赌人员进行赌博。赌场自2016年8月4日开始营业,被告人杨某负责赌场的经营管理,并雇佣夏某等人负责上下分,当日营业结束后,被告人杨某再与被告人陈某对账。2016年8月11日15时许,该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处,民警当场扣押前述购买的一台金瞻捕鱼机、一台奥运五环捕鱼机和点钞机等赌博用具;扣押赌资人民币2万余元;挡获被告人杨某及工作人员夏某。次日,民警在内江市将被告人陈某抓获归案,经依法认定,被扣押的游戏机均系赌博机。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杨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并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陈圆圆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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