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赵凯)“市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市长担任总河长”——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自贡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落实河长制,切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为加强我市水环境治理,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自贡,《方案》提出,今年将全面建立全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实现市、县、乡各级河道河长全覆盖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行;制定出台各级河长制工作方案,细化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明确部门责任,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完成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制定,建立河湖治理管护目标、问题、任务、责任清单。2018年,通过推进河湖综合治理,实现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无大面积漂浮物、无新增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三无”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河流水质达水功能区标准。
我市将成立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市级党政有关领导担任成员。市级设立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和总河长办公室。市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市长担任总河长。同时还将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沱江自贡段、釜溪河、威远河自贡段、旭水河、越溪河自贡段5大主要河流河段分别由市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
《方案》提出,将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负责、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的河长制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等配套工作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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