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王致谢 记者 黄鸿)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在自贡市强制戒毒中心开庭审理了一起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在法官主持的调解下,原、被告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不久前,原告黄梅到富顺法院板桥法庭递交诉状表示,不想再与孩子的父亲生活,希望能让自己抚养儿子。
承办法官通过询问了解到,黄梅在与被告王强认识时尚未满18岁,双方相恋不久后就开始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在生育孩子后,由于黄梅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王强在外务工期间结交了一些朋友,在朋友的唆使下开始沾染毒品,染上毒瘾,被送往自贡市强制戒毒中心接受强制戒毒。
在染毒期间,王强对家人和孩子不闻不问,黄梅一纸诉状要求解除与王强的同居关系,并独自抚养孩子。由于王强被强制戒毒,富顺县法院板桥法庭在市强制戒毒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我以前认为新型毒品并不会让人成瘾,碍于朋友情面,出于好奇开始尝试,可没想到却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王强在庭审中说道。在庭审调解中,王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给家人带来的伤害感到悔恨,考虑到孩子即将面临就学问题,最终同意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由黄梅,并承诺戒掉毒品,重新回归社会。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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