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李平 特约记者 吴明远)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假装试衣服趁机盗窃作案。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倪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责令王某某、倪某退赔失主曾某某2040元。
王某某是大安区无业人员,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倪某是自流井区无业人员,曾因犯盗窃罪被两次判刑。2017年1月13日14时许,王某某、倪某共谋盗窃后,来到自流井区五星街一家服装店内,由王某某假装试衣以吸引服务员曾某某的注意力,倪某趁机将曾某某放在收银台后方摆台上的一部手机盗走。
2017年1月28日,王某某、倪某被民警抓获归案。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2040元。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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