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实习记者 兰江)近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省高院上报了91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包含法人和自然人),由省院统一进行曝光(相关信息可登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查询)。据悉,这是一种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罚措施,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自贡市中院方面表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据介绍,自贡目前来说,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情况比较多。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名单中,失信个人达到了84人,被曝光的个人“老赖”中,未履行金额最高的达503万元,最少的仅4700元,总金额高达8766万元,平均下来也高达104万元;失信企业仅7家,失信企业未履行金额最高达103.8万元,最少的则7000元不到。
据悉,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一员,“老赖”们将依法承受法院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并提供公众查询;被执行人不能乘坐飞机、动车;被执行人不能开设公司;被执行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将不被批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将受到限制;在获得财政性资金支持上将受到限制等更加严厉的法律惩戒。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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