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贡网近日报道,“举报违建立案近一年仍未拆除,自贡某执法部门推诿不作为”,笔者述评如下。
按照现行法规,在接到违建举报,城管应核实现场并现场勘验,找当事人询问情况,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若找不到当事人,可通过旁证笔录或通过规划部门认定)立案,同时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违法建设拆除通知——这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一般会要求当事人三到七个工作日自拆;逾期未自拆且未要求听证的,将会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后;在此期间会有一次催告,到期后,组织强拆。
而发生在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的这一“举报违建案”,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踢皮球”式的“互相推诿”下,竟然历经长达近一年时间,该违规建筑仍然未拆除。
据该报道称,去年我市某节目曾对贡井区成佳镇锦福大酒店擅自占用和改建公用区域,给当地社区居民造成噪音、油烟等诸多问题进行过报道。采访中贡井城管执法分局规划中队负责人称已对此事立案,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违法建筑物需要强制拆除时,当事人有6个月的行政诉讼期和2个月的复议期,所以当时不能对其强制拆除。近日,当地社区居民再次找到相关栏目记者,声称立案近一年违规建筑仍然未进行拆除,继续影响社区居民的生活。
社区居民反映,贡井区成佳镇锦福大酒店占用公共通道用彩钢遮蔽成封闭式区域、增盖楼房以及厕所下水管违规建筑等。雾气、油烟等状况没有丝毫改善,反而有变本加厉的迹象。记者跟随居民到贡井区城管执法分局了解情况,贡井区城管执法分局某位工作人员声称:“相关材料已递交市级部门,要由市级部门做相关决定,我们区没有处罚权。”居民随后问到相关资料递交上级部门后有没有具体的回复期限,工作人员声称:“市级相关部门需要进行了解,因为涉及相关产权部分,如果我说错了你可以找我们相关领导。”
令人讶然的是,就在工作人员与社区人员争执不下时,之前负责此事的前规划中队队长竟对此事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好事多磨,你们都等了那么久了......”
(来源:自贡网的视频截图)
笔者为之万分惊讶,不得不借用习近平主席当年在浙江任职时曾发表过的这篇《心无百姓莫为“官”》文章,恭请该案涉事大小地方官员将其当成镜子,自觉对照之后看看自己的差别究竟会有多大。
习近平主席在当年这篇文章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
习近平主席当年的这一论断,蕴涵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真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优秀传统,凝结着国际共运史上共产党执政的经验与教训,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指针。
习近平主席当年就说过,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必须感恩群众、以实际行动回报群众。因为人民群众养育了我们的党、成就了我们党的伟大事业,人民群众给了我们干事创业的舞台、施展才华的天地。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狠抓思想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深入细致体察民情、真情实意关注民生、立行立改反映民意,集中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的确,发生在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的这一“举报违建案”,推诿拖延长达近一年仍未拆除,而且当事公务员竟能揶揄嘲弄般地称:“好事多磨,你们都等了那么久了......”还公然大言不惭高调发声:“我们有纪委有领导,你们可以去告!”
在此,笔者敬请这一“举报违建案”相关涉案的大小官员,认真对照习近平主席对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深入细致体察民情。所谓群众立场,最简单最直白的理解就是站在群众的立场和角度来观察思考和调查研究问题,从普通群众的利益出发来考衡评价工作的得失。鼻孔朝天、趾高气昂的‘官老爷作风’,无视社情民意和民声疾苦的领导干部,不但不利于工作开展、失去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失去了根本的群众立场,而且违背了党的根本宗旨。”
(本述评资料来源:18日的直播盐都-自贡网《举报违建立案近一年仍未拆除 自贡某执法部门推诿不作为》)
原文地址:述评:这里的执法部门为何不作为?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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